解析:
在重审过程中,当事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这一权利源于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强制措施变更的明确阐述,其主要宗旨在于确保法庭审理过程中的公正与公平,保护被告人的基本权益不受侵害。当案件进入严谨的审查阶段时,若法庭或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不会刻意逃避对案件的调查、起诉或者审判工作,并且由于其本身并未产生明显的社会危害性,那么他们便有可能会批准被告人提出的取保候审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