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即便持有虚假手枪进行银行抢劫,依旧属于抢劫犯罪。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所明文规定,抢劫罪是指行为人为满足其非法占有的意图,在对财产的所有权人和保管者实施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正当手段的情况下,突然且毫不顾忌地夺走公共和私人财物的行为。这里所谓的"其他方式",其实包括了诸如使用虚假手枪这样的手段来制造恐慌,使得被害人心生畏惧而无法反抗。所以,即使虚假手枪不具有实质性的致命性伤害,但是只要它能够让受害者感到极度恐惧并被迫交出财物,那么就可以被视为符合抢劫罪的定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