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针对欠债不还的法律诉讼程序,可参照以下详细步骤展开:
首先,当事人需向人民法院递交正式的起诉状文件,该文件中须详细陈述被告欠款的具体情况,包括欠款金额及所涉及的证据材料等重要信息,同时应按被告人数提出相应数量的副本。
其次,若原告在书写起诉状时确实存在困难,也可选择以口头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工作人员将其诉求记录在案,并向被告方当事人进行告知。
再次,人民法院应确保原告能够依法享有其合法的起诉权益。接下来,对于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在收到起诉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并向当事人发出立案通知书。
最后,如若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亦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出具裁定书,明确表示不予受理。
此外,原告对于不予受理的裁定结果如有异议,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