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在进行案件审判时会采取公开审理模式,允许公众在场观摩,其中当然也涵盖了对危险驾驶罪案件的审判过程。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涉及国家安全机密、个人隐私权益或者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方面的问题,法院则有权力依法决定是否进行非公开审理。因此,若危险驾驶罪案件并未触及到以上所述的特殊状况,那么广大公众通常都能够参与旁听该类案件的审判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