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倘若饮酒之后仍驾驶电动摩托车并因此触犯了危险驾驶罪,一般情况下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法律条款予以相应的处理。此种罪名所针对的典型行为,便是那些在道路上因为过量饮酒而驾驶机动车的人群,无论这些机动车是汽车还是摩托车,都包含在内,唯独不包括非机动车。
然而,如果电动摩托车被认定为机动车范畴的话,那么醉酒驾驶者便有可能面临刑事制裁,例如拘役以及罚款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