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至提起公诉所涉及的主要程序环节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刑事拘留阶段,该过程中公安机关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对涉嫌犯罪行为人实施短期羁押措施,并在24小时内告知其亲属;接下来是侦查环节,由公安机关主导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其中最长期限通常设定为两个月,对于一些较为棘手复杂的案件则有可能予以适当延长;待侦查期结束之后,公安机关需把所取得的案卷材料移交至检察机构,以供后者审慎考量是否满足启动公诉程序的相关要求;如果检察机构经过审查认定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那么便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法院在收到检察机构的公诉申请后,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开庭日期,并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最后,法院将根据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作出最终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