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大陆地区,危险驾驶罪主要涉及到诸如醉酒驾车和超速行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当这些行为直接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失时,则有可能被视为一种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的相关法律条文,对于涉嫌危险驾驶罪者,将会被判处拘役处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然而,如果这类行为进一步引发了重大交通事故,那么就有可能构成更为严重的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此类罪犯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而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下,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