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您所提到的“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事项,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了,倘若主谋者在行动中表现出立功事实,司法部门在进行量刑时即可酌情对此做出从轻或减轻的裁判。而所谓的立功表现包括揭露他者的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或者是提供具有重大价值的线索使其他案件得以有效侦破等情况。
然而,是否能够判决定性缓刑审判,还需依据特定案件的详细背景情况来进行判定,诸如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大小以及被告方的悔罪态度等等多重因素均应被纳入考量范畴。
然而,申请缓刑的资格还必须符合犯罪者不会再次对社会构成威胁的基本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