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对未成年人进行性侵犯的案例一般被归类为极为严重的刑事犯罪。在这类案件中,罪犯能否获得保释需要综合考量具体个案情况、涉案人员的真心悔过表现以及其对社会潜在威胁程度等诸多因素。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法院、检察院或公安局认为对于那些有望被判处(包括管制、拘役或依法单独执行附加刑),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采取保释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威胁时,便可批准他们进行保释。
然而,鉴于猥亵儿童罪行的特殊性质,如果存在着继续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可能性,那么保释申请很可能会遭到拒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