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华南经济特区东莞市乃至我国大江南北各个角落,对于涉及到盗窃犯罪的涉案资金量所设定的刑事司法拘留门槛,大体上遵循了全国性法律的统一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涉及盗窃公私财物数量较大的盗窃行为,或者是实施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恶劣行径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关于具体的涉案金额标准,则由各省级行政区域内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裁定。以广东省为例,数额较大的起点一般被认定为超过人民币3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