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被批准取保候审的人员来说,一旦生病必须立即接受治疗,同时需及时向相关执法机构汇报状况。这些人必须严格遵循取保候审的各项要求,例如定期前往指定地点报到和未经许可不能擅自离开所在地等。若病情严重至有可能对整个诉讼过程造成实质性影响,则应主动与执法机构取得联系,共同商讨如何适当调整现有的取保候审条件或是实施其他必要的保障措施。在此过程中,执法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展开相应处理,以确保诉讼流程得以顺利推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