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云南省昆明市所辖区内关于敲诈勒索犯罪的立案标准和全国其它主要城市保持一致,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为基准。该法规定,对于敲诈勒索公共或者私人财产,涉及到价值数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以及五十万元以上的情况,应该根据实际情形分别归类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据此原则,若敲诈勒索行为涉及的金额达到了三千元,那么通常情况下都会被视为需要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的案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事实上,具体的立案标准可能还会综合考虑到其他相关因素,例如犯罪行为发生的次数、手段的恶劣程度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