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危险驾驶罪主要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者:
(1)从事追逐竞驶活动,情节恶劣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工作,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以及(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该罪名的设立旨在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