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成熟的法律理论,挪用资金犯罪不仅仅由自然人实施,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为。在特定情况下,这些机构作为整体决策者挪用了其自有资金,或者员工借助职位便利将单位资金私自挪用以供个人使用的话,该机构可能由于未能有效履行监管职责,而被认为是故意违反相关法规并因此触犯这一罪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