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广西南宁市贺州地区,对于遭受刑事拘留的亲属而言,在拘押期间往往无法直接进行探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案件的侦破过程中,除了律师在内的其他人员不得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交流。因此,家属若想了解相关情况,通常需通过公安机关获取相关信息。
然而,若经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同意,他们可委托律师将相关信息传达至家属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