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若有效力的民事裁判、裁定发生,当事人理应严谨履行。若有一方不愿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以强制执行该等裁判、裁定。对于调解书以及其它理应由人民法院负责实施的法律文书而言,当事人亦须严格遵守与履行。
如若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同样可向人民法院依法提出申请,请求执行。因此,当某人借款却不予承认其债务,例如拒绝对还款责任负起相应义务时,债权人得以参照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将会据此实施相关措施,确保被告人能够严肃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