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那些故意规避法律执行的侵权行为,如果被判定为拒绝执行已生效的裁判、决定罪行,依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明确规定,其处罚标准具体如下:在普通情形下,犯罪者未能遵守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要求,且执行能力足够,情节严重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惩罚。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案件中,如果情节特别恶劣,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从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到最终进行刑事审判,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阶段(该阶段的期限可能不少于两个月,并且可能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而有所延长),以及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环节(该环节的期限通常为一个月,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十五天或十天)等司法程序。因此,具体的拘留和判刑时间将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案件的复杂程度、司法程序的进展状况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