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阐述受贿罪的客观表现时,我们应从四个重要方面进行全面剖析:
首先,犯罪人必须借助于职务之便,非法地收取他人所给予的各种财物;
其次,行为人须为他人谋求某种利益,或是已经作出了实现这种利益的承诺,或正在实施相关行动以达成这一目的;
再次,这些物质财富不仅限于现金和实物,还包括其他形式的财产性利益;
最后,行为人的行为方式既可能是主动向他人索要贿赂,也有可能是被动地接受他人的贿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