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性手段,是为了让涉嫌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够暂时脱离羁押状态并等候最终的法律裁决。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需为自己提供担保人或者向法庭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从而确保他们随时听从官方召唤、积极配合调查,且不得有任何试图逃脱法律制裁的行为发生。由此可见,尽管取保候审赋予了当事人一定程度上的人身自由,但这并非意味着他们已经获得了完全的释放,而仅仅是在特定条件下被允许继续留在社会环境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