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开设赌场罪,这无疑是一项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一旦被判有罪,将对当事人的信誉以及其在社会中的各项活动造成深远且巨大的负面影响。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明确指出,对于那些曾因参与赌博犯罪而受到过惩罚的人士,倘若他们再度涉足与赌博相关的任何业务领域,都有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因此,从理论层面来看,那些曾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而被判定有罪的人士,实际上并不适宜从事游艺场的经营工作,因为这样做可能会带来极大的法律风险,并且很可能会触犯到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经营者所设定的资格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