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相约骑行爱好者一起跑山本身并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然而,若在跑山过程中所涉及到诸如超速行驶、追逐竞驶以及酗酒驾车等违法行为,便有可能导致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风险。该罪名主要针对的是在公共交通道路范围内所实施的危及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危险行为,而并非仅仅局限于约定活动。举例来说,倘若在崎岖山路中进行高速竞赛或者醉酒驾驶,将会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规定,此类行为将被视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