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年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开始初步具备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但是对于未满14周岁的少年犯案件,将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换言之,若涉案者尚未达到14岁,且即便实施了盗窃等违法行为,亦难以被法庭判定有罪并加以处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对这些行为可以听之任之,公安机关将会依法对其进行教育指导以及必要的矫治措施。与此同时,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他们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以确保未成年人得到良好的教育和监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