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的明确规定,若至亲好友借款后未能按约履行归还债务之责,则该种行为无疑构成了违约行为。作为权益受损方的您,依法享有请求对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具体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您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然而,若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但在特殊情形下,法院仍可根据您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您
首先可以尝试通过与亲戚进行有效沟通,以期促使其尽快偿还所欠债务。若此方式无法奏效,您便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请求法院依法判定亲戚偿还所欠债务。在正式提起诉讼之前,您需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例如收集并整理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见证人证言等关键性证据,以便于证明借款事实以及亲戚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客观事实。倘若亲戚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未能偿还所欠债务,您便可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中包括偿还本金、利息(如双方曾就此作出过明确约定)以及可能因此而产生的其他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