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遇亲友向您及家人提出借贷请求,而其未能按期偿还,此时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规范的第六百七十五条以及第六百七十六条之法律规定予以解决。
首先,参照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如借贷行为已明确设定了借款期限,则亲友应在该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反之,若借款期限尚未确定或存在模糊之处,您及家人有权向亲友发出催告,并给予其合理期限用以偿还借款。
其次,根据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若亲友未能依照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则需按照约定或国家相关法规支付逾期利息。在实践操作中,您及家人可先行尝试与亲友进行沟通,要求其严格遵守约定进行还款。若亲友仍拒绝还款,您及家人便可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例如发送催款通知书,要求亲友在特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若亲友依然无视还款责任,您及家人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亲友全额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在诉讼过程中,您及家人可提交借款合同、转账凭证、催款通知书等相关证据,以证实借款事实及催收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