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倘若涉及到抢劫犯罪导致人身伤害甚至是生命危险,则此种情况将被视为抢劫罪的严重情节,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附加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的附加刑罚。
然而,若在该案件中还存在着其他的违法犯罪活动需要并罚处理的话,那么,法院将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照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合并执行的刑期。在此,我们必须强调的是,对于是否并罚以及具体的量刑结果,都需要全面地考虑到犯罪行为的真实情况、情节的严重程度、所造成的后果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悔过态度等多方面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