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产证上明确登记为男方和女方共同共有,且无特殊情况或特别约定,那么女方主张50%份额是合理的,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房产证上登记为男方和女方按份共有,且份额明确,那么女方应按照登记份额主张分割房产。
如果房产证上虽添加女方名字,但存在特殊情况或特别约定,如男方父母明确表示仅赠与男方个人,或男方添加女方名字时明确表示仅是名义上的共有,且有相关证据支持,那么女方对房产的份额可能需要重新认定,不一定能主张50%。
如果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对房产归属有特别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应按照约定处理,女方对房产的份额应根据约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