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强奸罪的举证责任并未倒置。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制度框架下,通常奉行着"主张者承担举证责任"的原则,即案件的主导职责落在了公诉机关—也就是检察院的肩上,主要负责对被告人行为构成犯罪的确凿事实进行举证。在此情况下,被告人无需自行为自身无罪作辩护,只需回答检察官的提问和解释就可以。
然而,在特殊的强奸案件中,如果被告人为自己的行为提出是基于被害人事先同意的辩解,那么他/她就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观点。
然而,这并不等同于整个案件的举证责任完全倒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