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情感纠葛之中所签订的涉及金钱补偿的欠条,倘若其中存在任何形式的强迫、欺骗或者重大误解等情形而导致行为人并非出于自愿签订,那么他们便有权向法院递交申请要求撤消该协议。在此之前,当事人需要先行搜集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签署该协议之际确实处于非自愿的状态,随后再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将会根据具体事实情况对该份合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和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