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如此,虚假网络恋爱期间的借款行为若未能偿还,则有可能涉及到欺诈犯罪问题。所谓欺诈犯罪,即行为人采取虚构事实或者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目的,且涉案金额必须达到一定程度的情形。在这种虚拟的网络爱情关系中,如果某一方蓄意制造虚假的情感氛围,引诱另一方进行借款,并且没有任何还款意愿的话,那么这种行为无疑符合欺诈犯罪的构成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