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恶意拖欠,通常所指向的乃是蓄意拖欠贷款或者拒绝偿还债款之不当行为。针对信用卡的恶意拖欠问题,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如拖欠金额达到较大标准(一般而言为五万元以上),且在发卡银行进行了两次有效催收之后,逾期时间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归还,则可被视为恶意透支行为,甚至可能会触犯信用卡诈骗罪。至于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倘若借款方具备还款能力却故意逃避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
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
恶意透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