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的亲属在移动设备上进行借款却未能如期偿还,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及第五百七十九条之相关规定,您完全有权利向他们提出履行还款义务的诉求。若双方之间的确存在合法有效的借款合约关系,那么此份合同理应受到国家法律的庇护,双方都应该严格遵守并执行合同中关于债务担当和偿付方式等各项协议内容。倘若您的亲属未能依照约定时间、额度以及形式来偿还欠款,作为债权人的您有资格向对方提出追索未付款项的诉讼请求。除此之外,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的明确规定,若违约行为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债权人有权选择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若您的亲属的违约行为给您带来了经济损失,您同样有权向他们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总而言之,若您的亲属在移动设备上进行借款却未能如期偿还,您作为债权人完全可以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向他们提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