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在所负债务届满之日起长达两年的时间内,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这段时间,我们称之为"诉讼时效期间"。
然而,若逾越此期限,尽管理论上债权人仍有类似于起诉的权力,但债务人却有权援引"诉讼时效已过"的理由来进行抗辩。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将不会继续强行推进诉讼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境下,诉讼时效期间可能会有所延长或者被暂时中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