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借款事宜并不必然构成诈骗罪,这主要取决于借款方在提出借贷请求之际是否具有真实的偿还诚意,抑或是以欺诈的手法来攫取他人财物。倘若借贷行为本身缺乏归还意愿,又或者借款者采取了恶意讹诈等手段来获取金钱,那么这种情况便有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犯罪。然而,若借款行为符合常规的借贷规范,且在后续还款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履行债务,那么这就属于典型的民事债务纠纷,而非刑事诈骗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