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为37天。该期间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首先是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犯罪人员进行初步审查和调查的时间,该期限不得超过3天,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适当延长至4天;
其次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有组织作案等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其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30天。在此基础上,人民检察院应对案件进行深入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议。倘若检察院未能做出批准逮捕的判决,那么公安机关将立即释放被拘留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