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针对多次实施抢劫行为的罪犯,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往往要高于只实施过一次抢劫行为的罪犯。在大多数情况之下,对于抢劫犯罪的初犯者,其判决的刑罚起点将在三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范围内进行确定;
然而,当罪犯有多次实施抢劫行为时,这无疑将导致其所面临的刑期大幅度上升。多次抢劫行为有可能被定性为情节极其恶劣,此时便可能被判处十年乃至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或死刑,并且还必须附加罚金或财产没收的严厉惩罚措施。最终的刑期将结合各种因素如犯罪次数、劫掠财物的市场价值、暴力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