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规定,在立案之后,公安机构是否会立刻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实施拘留措施,主要取决于个案的详细状况以及初步证据搜集工作的进展情况。在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在收到相关投诉并确认立案之后,将会启动一系列调查程序。若经分析研判后,认为存在逮捕必要时,便会依法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批准逮捕嫌疑人。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并非所有的立案案件都必须立即采取拘留措施来限制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