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关于绑架罪行所应承受的刑事责任期限,其实际情况主要取决于犯罪过程中的各个具体行为及其发挥的相应作用。对于主谋者而言,通常需要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而对于从犯或胁从犯,其刑罚则相对较轻。
然而,针对同案人的惩处措施却并不相同。若这些共同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较为次要或是仅仅提供了辅助性帮助,那么他们可能将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反之,倘若他们属于核心成员且发挥了主导作用,那么他们所面对的刑期可能就会延伸至五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
此外,在确定最终刑期时,还需综合考虑到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犯罪行为所带来的不良后果以及罪犯是否存在悔过自新的表现等等诸多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