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针对留学人员涉嫌洗钱罪的判罚则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在对洗钱罪量罪定刑时,往往结合涉案金额大小、情节恶劣程度以及犯罪当事人在案件中所起到的作用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与评断。通常而言,若情节轻微者,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金;倘若情节严重,则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伴随罚金之责。
然而,如果涉及的资金数额极其庞大,或者存在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那么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其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