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罚则并未明确涵盖利息层面的保护,其主要惩治对象是未经法定程序而非法占有、使用资金的行为。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中,针对挪用资金行为所进行的法律责任追究主要看重于被占用资金及其衍生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偿还与赔偿,相对于此,利息往往被视作是间接经济损失,除非能够证明该利息直接构成了经济损失的一部分。因此,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利息的偿付通常会受到具体案件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影响,需进行细致严谨的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