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盗窃罪行的共犯者能否获准取保候审的问题,关键在于其涉嫌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对社会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以及个人在案件中所展现出的认罪悔过态度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评估。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若共犯者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被单独实行附加刑;或者存在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险性的情况下——需满足并非累犯这一前提条件,方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取保候审。在此过程中,法院、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将在全面考量这些因素的基础上酌情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