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职务侵占罪这一犯罪类型,其衡量标准主要侧重于侵占金额及其行为的严重性属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款,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主体内部的工作职员,若是借职位之便,将本应归属于本单位的钱财私自窃取占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那么将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若侵占金额更为庞大,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没收个人财产的附加刑罚。关于具体的涉案金额标准,则由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司法解释予以明确界定。以当前的法律实践来看,通常情况下,侵占金额在六万元人民币以上即视为数额较大,而六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则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