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山东省侵占罪的立案准则,通常情况下是与我国全国性标准相一致的,这是因为我国的刑事案件立案尺度在很大程度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做了统一规范。侵占罪往往指的是个人或者团体非法获取、掌控他人财产,数额庞大或者具有其他极其严重恶劣情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关于此种犯罪的具体立案金额标准,可能会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产生相应的调整,但是具体的数额则需要依据当地司法机关所做出的相关解释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