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嘉善县这片土地上,关于取保候审事项的处理工作往往由该地区的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检察院来承担责任和义务。对于涉及到犯罪行为的嫌犯或其亲属来说,他们有权利向上述部门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同时必须提供进行取保候审所必需的保证人或保证金。在特定的情况下,法院亦可酌情审批有关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