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酗酒驾车的犯罪活动中,通常被定性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所谓“危险驾驶罪”。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于这类案件进行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设定为不超过三十七日。这里所指的拘留期限,既包含了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的拘留期限(最长可达三十天),也涵盖了检察机关在审查批准逮捕环节所需的时间(最长为七天)。
然而,实际的拘留时长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