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大连市作为我国的重要城市之一,它在处理刑事案件时的立案标准都是严格依照全国性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执行的。
其中,侵占罪是指行为人擅自将原本受托保管的他人财产据为已有,且此类行为所涉及到的金额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同时行为人还拒绝归还给原所有者或将其交出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明确规定,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往往与涉案金额的大小密切相关,然而,具体的金额标准则会因各个省份、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因此,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您查阅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占罪立案标准的具体规定,以便获得更为精确的数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