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程序往往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倘若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为符合取保候审相关法律规定,可由当事人、家属或其聘请的辩护律师向案件审理部门正式递交申请。
然而,在特殊情形下,法院与检察院亦有权力裁定实施取保候审。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申请人须向有关部门递交正式的书面申请,并可能需要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作为附加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