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有必要时可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保障措施。取保候审作为一种相对缓和的非羁押形式,其主要目的在于在确保刑事诉讼顺利推进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减轻对被监禁者个人自由方面的限制。具体而言,适用此项措施所需要满足的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条:嫌疑人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罚金等轻型处罚;涉案当事人很可能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程度较重的刑法;取保候审实施后不会导致对社会公共安全产生直接、紧迫且严重到足以构成威胁的可能性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和方式。例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