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留程序中,究竟是否必须施行相关鉴定行为,则需根据案件本身的特殊性加以抉择。一般来说,若鉴定结论对于清晰地揭示案情真相,进而明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具有重大意义,那么司法机关很有可能会考虑对此类事件实行鉴定行为。
然而,我们应当清楚明白的是,并不是所有涉及到刑事拘留的案件都必然需要进行鉴定。这主要是由侦查工作的实际需求来决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有争议的专门性问题的,应当指派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