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之明确规定,任何涉及到开设赌场罪所涉及的非法所得及由此产生的收益,都应被责令追缴或者进行退还原主。这无疑要求在司法实践中,若犯罪嫌疑人的银行存款被确认为是赌博犯罪所产生的收益,则必将依法予以冻结、没收或者归还给受害者等法律程序的适当处置。而对于此类银行存款的具体处理方式,通常会交由司法机构负责实施,并且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