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一项大前提强制性措施,它使得在客观上被判定有罪的被告人或者存有嫌疑的嫌疑人,可以在不影响到刑事诉讼过程向前推进的基础上,实现暂时性的自由身状态。作为律师群体而言,在执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必须要遵循一系列既定的要求和规范。首要且不可回避的就是律师应当拥有合法的职业资质,并且他们必须成为我国国内正式注册的执业律师。
其次,律师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之间必须建立起明确的委托关系,并得到他们的授权许可。
再者,律师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以便能够准确地判断出案件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
此外,律师还需要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委托书、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等等。
最后,律师需要向负责侦查工作的机构或者法院提交书面的申请,同时还要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辩护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